客户承诺自本活动生效之时起至2019年12月31日,使用对应档位全国流量畅享包,即可享受以下优惠:
1.2018年活动期内参加活动手机号码可每月获赠25元话费。
2.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每月10元的优惠价
活动规则
1.客户以本人手机号码为单位参加活动,一个手机号码只可参加一次活动。客户在办理活动时至合约期结束前不能变更当前全国流量畅享包所属月基本费对应档次,不能变更为集团统付付费方式,如变更,则需取消活动,不可再办理。若不取消全国畅享流量包,则全国畅享流量包按照原价收取费用。
2.若客户参加本活动,则原有生效的全国流量畅想包减免包将于2018年12月31日自动结束。
3.赠送话费自客户活动生效后按月返还至客户手机号码账户中,赠送话费不能退费、不能转账、不延长预付费号码的使用有效期。赠送话费只可在2018年内使用,年底清零。
4.赠送的话费可冲减客户的主要通信费用(包括:套餐及固定费、语音通信费、短彩信费、上网费),冲减额度以客户每月实际发生额度为准。
5.在本协议合约期结束前,客户如需办理过户、主动停机、主动销号及携号转网等业务,需先行取消本活动后方可办理。
6.在合约期结束前,客户可在天津移动自办营业厅或拨打服务热线10086取消活动,客户需将已受赠的话费退还天津移动,退还方式为天津移动在客户号码账户中扣除等额话费,客户号码账户余额不足扣除话费额度时将形成欠费。客户办理取消活动的,活动合约期至取消当月月底结束。
7.如客户已欠费销号,则在客户办理复机后,本活动不再恢复。
8.客户在办理活动后至合约期结束前不能参加天津移动的“2018存多少赠多少”方案活动,不能使用全国流量畅享包减免包。如遇新活动特殊规定,以新活动规定为准。
9.每月最后两天将停止网上受理本活动,敬请谅解。
10.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政府行为等)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1.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承担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本须知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若客户对本活动有疑问,请拨打服务热线10086咨询。